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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线下教学!宜宾、绵阳、南充等多地调整中小学教育教学安排!四川发布重要通知!

01

多地中小学调整教学安排

-四川省宜宾-

结束线下教学!宜宾、绵阳、南充等多地调整中小学教育教学安排!四川发布重要通知!

宜宾多所学校发布通知

根据当前省、市、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各学校对本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予以优化调整:

12月16日、17日起,

结束线下教学!

部分学校 期末考试在下学期开学时进行!

宜宾市翠屏区棠湖学校

12月16日下午4:00前结束线下教学,下周起转为线上学习,直至本期结束,学生不再入校。下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附,12月16日各年级离校时间安排

1.家长自行接学生时间

2.校车发车时间

六、九年级

继续上课,分别于12月17日和18日下午离校。下周起转为线上学习,直至本期结束,学生不再入校。下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高中一、二年级

12月18日结束线下教学,下周转入线上教学,直至本期结束,期末考试在下学期开学时进行,学生不再入校。下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高中三年级

按照学生自愿原则,以线下教学为主,在校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试时间待市上确定后通知。学生如出现身体不适,可以返家。

宜宾市翠屏区棠湖学校

2022年12月16日

宜宾市忠孝街小学校

12月16日下午3:50前结束线下教学,下周起转为线上学习(各年级、各学科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行确定线上教学或学生自学的内容),直至本期结束,学生不再返校。下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宜宾市忠孝街小学校

2022年12月16日

宜宾市一曼中学校

初中部。初一二年级在12月16日下午4:00前结束线下教学,初三年级在12月18日结束线下教学,下周起转为线上学习。各年级可根据教学进度,自行确定线上教学或学生自学内容,直至本期结束,学生不再入校。下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高中一二年级。12月18日结束线下教学,下周转入线上教学,直至本期结束, 期末考试在下学期开学时进行,学生不再入校。下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高中三年级。按照学生自愿原则,以线下教学为主,在校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试时间待市上确定后通知。学生如出现身体不适,可以返家。

宜宾市一曼中学校

2022年12月16日

宜宾三江新区博学街幼儿园

2022年12月16日下午4:00前结束线下保教活动,下周起线上开展家园互动、亲子活动等,直至本期结束,幼儿不再入园。下期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宜宾市南溪区福临小学校

因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严重,按照全市、全区安排部署,我校自2022年12月19日起至本期末,停止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本学期期末考试推迟到下学期开学后进行。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学生离校时间

2022年12月16日全天课程结束后,学生离校。

二、床上用品搬离

1.4——6年级:今天(12月16 日)下午放学,由学生将被子抱出校门,家长在本班放学点等候。

2.1——3年级:明天(12月17日)上午家长错峰入校搬离。

1.1——1.4班:8:30—9:00;

1.5——1.8班:9:00—9:30;

1.9——1.12班:9:30—10:00;

2.1——2.4班:10:00—10:30;

2.5——2.7班:10:30—11:00;

3年级 1—4班:11:00—11:30。

南溪区桂溪初级中学校

因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严重,按照全市安排部署,根据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要求, 我校自2022年12月19日起至本期末,停止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离校安排

停课错峰放学安排

1、12月16日下午4:15放学后初一年级学生在融心楼空坝处,家长、学生领取放行条,从南校门(大校门)出校。

2、12月16日下午4:20放学后初二年级学生在北校门所对空坝处,家长、学生领取放行条,从北校门(上校门)处出校。

3、12月16日下午4:25放学后初三年级学生在融智楼空坝处,家长、学生领取放行条,从消防通道出校。

二、线上教学

停课不停学

1、根据教体局通知安排,我校自2022年12月19日起至本期末,停止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线上教学具体安排由班主任通知。

2、本学期期末考试推迟到下学期开学后进行。

3、线上教学要求、假期安排等将另行告知。

南溪区桂溪中学

2022年12月16日

宜宾市南溪区第二中学校

因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严重,按照全市安排部署,接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 自12月19日起停止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高三年级要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校历安排正常行课, 本学期期末考试推迟到下学期开学后进行。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本次停课错峰放学和居家上网课期间的安全注意事项告知每一位学生家长。希望各位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管。

放假时间

1.错峰离校时间: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

第一批:07:00—08:00,高一学生离校回家;

第二批:08:00—09:00,高二学生离校回家。

2.开学事宜:以学校和班主任另行通知为准。

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

因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严重,按照全市安排部署,接宜宾市南溪区教育和体育局通知, 全区各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自2022年12月19日起至本期末,停止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高三年级要密切关注疫情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校历安排正常行课,本学期期末考试推迟到下学期开学后进行。

具体安排

2022年12月16日晚18:40由各班主任组织全体学生安全、有序到操场集中开展安全教育。集中教育后,高一高二年级各班分班开展离校前专题安全教育,完善相关离校或留校手续,。

1.错峰离校时间:2022年12月17日(星期六)上午

第一批:07:00—07:30,高一学生离校回家;

第二批:07:30—08:00,高二学生离校回家。

2.开学事宜:以学校和班主任另行通知为准。

四川省宜宾市南溪职业技术学校

2022年12月16日

-四川省绵阳-

12月13日,四川绵阳市宣布:除高三外,全体学生转线上自学。

即日起至期末,全体学校,包含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高一和高二年级、中职学校全体学生转线上自学!高三毕业生按照自愿原则,以线下教学为主,以下为官方通知文件:

-四川省南充-

南充市2022—2023学年度上期普通高中取消期末考试,初中延期举行(具体时间待定)。

-上海-

12月17日,上海教育发布中小学教育教学调整安排。12月19日起,除初三、高三年级外,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福州-

12月14日,福州教育公众号连夜发布调整学期工作的通知。12月17日开始,中小学陆续开始放寒假。

-广州-

广州本学期中小学不再恢复线下教学(高二高三年级除外)。

南京:12月19日起中小学除初高三等外调为线上教学,幼儿园停止入园

南京市通知:根据目前形势,结合本市实际,经研究决定:

1.幼儿园(含托育机构)自12月19日起停止幼儿入园。各相关机构加强线上家庭教育指导。

2.中小学校自12月19日起, 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3. 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对于居家学习的学生,学校通过“线下教学同步直播+录播”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线上教学。

4.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可申请到校或到园。中小学校安排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线上教学,并提供看护服务。幼儿园(含托育机构)安排好保育和照护服务。

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中小学方案执行。

苏州:12月19日起小学、初一二、高一学生可自愿申请线下或线上教学

苏州市通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既有安排,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实际,为保护广大师生安全健康,经研究决定:

1.12月19日(周一)起,全市幼儿园(所)停止幼儿入园。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幼儿,可申请继续入园,各相关幼儿园(所)开设托管班,安排好照护服务,帮助家长解决困难。

2.12月19日(周一)起, 小学各年级、初一、初二、高一年级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到校线下教学或居家线上教学。

3. 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学习,相关学校提供线上教学服务。

4.各学校统筹组织好线上和线下教学,确保同样的教学效果和课程安排。居家的学生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到校的学生,将通过抽样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持续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全市各类职业学校参照中小学方案。

常州:12月19日起,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据@常州教育 消息,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结合常州市实际,经研究决定:

1.幼儿园自12月19日起停止幼儿入园。

2.普通中小学校自12月19日起,除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外,其他年级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3.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可自愿申请居家线上学习。

4.居家照护存在困难的学生及幼儿,都可申请到校或到园。

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可参照普通中小学执行。托育机构可参照幼儿园执行。

无锡:小学、初一、初二、高一年级12月19日起线上教学

无锡通知,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有关部署,为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安全健康,经研究,决定调整全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安排:

  1. 12月19日起,全市小学各年级、初一、初二、高一年级转居家线上教学。

2. 全市初三、高二、高三年级学生正常到校上课,也可自愿申请居家线上同步学习。

3. 各学校统筹组织好线上和线下教学,确保同样的教学效果和课程安排。在校的学生,继续按规定进行抽样核酸检测,持续加强师生员工健康监测。  

全市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参照中小学方案执行(目前全市幼儿园已实施放假)。

长沙:多所学校通知停止线下教学一直到期末

长沙中小学校陆续下发通知称,停止线下教学一直到期末。

长沙市岳麓区博才咸嘉小学通知, 将从12月19日起到学期末停止线下教学,改为居家线上教学。线上课程安排、期末检测和寒假放假事宜,另行通知,请知悉。同时,学校向家长发出邀约,孩子居家期间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做好防护,非必要不外出聚集,上好线上课,严格按照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学习和生活,适量运动,增强体质。长沙市雨花区泰禹小学、雨花区砂子塘魅力之城小学等学校也表示,依据学校目前因确诊病例停课班级数量情况,学校从12月19日到本学期期末停止线下教学,全校改为居家线上教学,期末检测和寒假放假具体事项,则需等待学校进一步通知。长沙市开福区第一小学拟从12月19日—12月23日开展线上教学,具体复课时间待定。

南昌:小学于12月19日放寒假

南昌通知,全市幼儿园于2022年12月12日、小学拟于12月19日放寒假;初中及高一、高二年级拟于12月26日放寒假。高三年级按原定计划,于2023年1月15日放寒假。

泉州:分阶段组织线上教学

1.12月16日,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特教学校结束本学期课程,学生有序离校。12月16日中职学校学生有序离校,12月19日起安排组织线上教学,2023年1月14日学期结束。

2.12月23日下午,小学三至六年级学生有序离校。12月26日起,安排组织线上教学,2023年1月7日学期结束。

3.12月30日下午,初中以及高中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有序离校。2023年1月3日起,安排组织线上教学,初中2023年1月7日学期结束,高中2023年1月14日学期结束。

4.2023年1月5日至8日,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照常进行,学生按选考科目返校参加考试。

5.高中三年级请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内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在家长及学生自愿前提下实行在校封闭式管理和教学,2023年1月13日学生离校,2023年1月14日学期结束。 

6.组织线上教学期间,各学校要关注师生的身心健康,做到劳逸结合,每天组织线上体育、音乐或阅读共读等活动。  

7.各县(市、区)教育局在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视属地疫情防控形势,可因地因校制宜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厦门:初二以下(含初二)已放寒假

厦门错峰安排不同学段期末教学工作,具体是:

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全市幼儿园、小学、初一、初二、特教学校、中职学校学期结束。

2022年12月30日(星期五),初三、高一、高二学期结束。

2023年1月5-6日(星期四-星期五),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照常进行,学生返校参加考试。

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高三学期结束。

关于高三教学工作安排方面,学校尽可能为高三师生积极创设相对独立的学习、生活环境,2022年12月30日之后,有住宿条件的,可实行封闭式管理;无住宿条件的,可实行线上教学。

教育主管部门表示,期末考试无法组织的,可于下学期开学初择期组织。此外,学期结束后,学校不组织闭学式、冬令营、研学、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

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执行。

-浙江省杭州-

今日,杭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中小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 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仍为1月14日。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杭教办基〔2022〕80号)明确,2022学年第一学期至2023年1月14日结束,1月15日起放寒假。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现对我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1.幼儿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相关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可采用过程性评价方式,对学期成绩进行综合评定。

2.初中、普高高一年级、职高高一高二年级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考核评价等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

3.普高高二高三年级、职高高三年级本学期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仍为1月14日。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

4.教师寒假开始时间仍为1月15日。各学校(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1月14日前应提供托管服务,满足双职工等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在符合校园防疫政策的前提下,允许有需要的学生到校自习,由学校教师提供看护、辅导等服务,但不上新课。学校可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托管需求,合理调整安排教师工作。

5.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提前放假的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成都中小学会提前放假吗?

想让孩子近几天居家学习,可以吗?

班上多数同学都请假了,能不能线上教学?

......

成都教育发布官方解答了家长们关心的问题。

详情查看: 成都中小学会不会提前放假?教育局权威回应来了!

总的说来,成都目前还没有通知提前放寒假,中小学实行“线下+线上”同步课堂教学,家长可以自愿选择居家线上学习或到校学校

班级多数学生不能返校学习的,学校可根据实际安排整班开展线上教学

学科教师出现发热等症状不能返校教学的,由学校教务处协调调课或代课,如出现多数教师因病不能正常开展线下教学的,将及时调整为线上教学,或有效安排学生自主学习。

至于后面会不会提前放寒假?

成都市教育局给出的回复是:将密切关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员工健康状况, 结合不同学段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

02

四川发布重要通知

据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12月17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印发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详情如下: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印发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川疫指发〔2022〕127号

各市(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现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17日

做好当前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生产供应的若干措施

一、将医用防护口罩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应缴纳的注册费用予以免除;支持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开展“委托生产”,增加生产供应。(责任单位:省药监局,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支持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新冠治疗药物生产企业加班生产,在政策执行期间对生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员工发放加班工资,由经济和信息化厅统筹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按国家规定加班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鼓励零售药店和电商平台开展24小时线上线下服务、即时配送药品,对一定规模的医药连锁公司在应急保供期间作出贡献的,在员工加班、疫情防控、配送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三、允许零售药店或医疗机构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控技术指南(第十一版)》发布的预防方、治疗方(仅限中药饮片),进行组方销售。(责任单位: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

四、对符合条件的新冠预防和治疗药械开辟应急挂网采购“绿色通道”。(责任单位:省医保局)

五、加强要素协调保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加大金融支持,对相关企业根据订单扩大生产以及流通企业增加备货所需流动资金贷款,给予利率优惠;全力做好水电气等要素保障,加强安全维护,在企业生产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情况下,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停电停气,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责任单位:人行成都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重点生产企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符合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责任单位:四川省税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七、 加强市场规范引导,做好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市场数据监测预警和部门数据共享;实行日报制度,对每日报送销售额、价格、库存量等关键数据的商协会、重点企业给予支持;发布“四川省新冠预防与治疗药械推荐目录”,引导社会大众理性购药、科学用药。(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高流通保障能力,按照保重点、保关键、保急需的原则,做好医疗、养老、教育等重点行业机构与生产企业的产销对接;指导企业加大采储力度、提高配送效率、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对成效显著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支持流通企业拓展省外货源、扩大进口以及出口转内销。(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教育厅、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九、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分别牵头负责生产供应、流通保障工作,强化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积极帮助疫情防控紧缺医疗物资重点生产流通企业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扩大生产供应,加强流通监测。(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中医药局、省药监局等)

以上措施适用于医用防护口罩、新冠抗原检测试剂、新冠预防药物、新冠治疗药物等生产流通企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4月30日。

来源:素材来源新华社、四川省政府网站、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本文只做为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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