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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最新政策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望江二街5号1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YNS24FC1201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社会保障服务 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 1批 详见采购需求 0 0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一年期届满前,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采购人决定是否与成交供应商续签本合同,续签时间为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响应。(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1)成功登记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至 2024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家政最新政策广州市南沙区港湾街道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望江二街5号1402室 方式:1)现场报名,领购磋商文件时,先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盖章; 2)邮箱报名:将填写盖章后的《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扫描件发至邮箱gdhyns@163.com,报名登记成功发送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如需邮寄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到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标书款缴纳方式:公对公转账或现金支付;收款单位名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新路支行;账号:810340688880010025) 3)获取磋商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吴小姐,020-39009324。 4)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磋商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磋商文件1份。 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望江二街5号14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望江二街5号1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没有相应的财政预算资金,由供应商自行运营,自负盈亏。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及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dhy.cn/),相关公告在以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港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33号         联系方式:刘小姐 020-393967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沙分公司             地 址:吴小姐 020-39009324             联系方式: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望江二街5号14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  020-3900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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