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体育资讯 > 正文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聚益第20032号(白银期货)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3月19日至2020年4月21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0年2月14日,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到期日为2020年3月17日,预计年化收益率为1.15%至3.60%。【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2)】

  2020年3月17日,上述理财产品已经到期,公司收回理财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98,082.19元,本金及利息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6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5,04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825,3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214,700.00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3月2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1588号《验资报告》,且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

  备注:募集资金已投入金额为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使用情况。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性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投资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的标的为白银期货AG2006(AG2006.SHF)。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障型收益凭证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已上市的金融机构,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30%,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0.6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6.80%,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4.61%,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风险提示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是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收益与挂钩特定标的的涨跌相联结,但也面临着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信息传递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九、备查文件

  1、华泰证券聚益20032号(白银期货)产品说明书及认购协议

  2、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本金及利息到账凭证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03月20日至2020年06月19日

  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购买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南昌路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招商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的标的为黄金价格。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本金保障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在购买的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财务部门将建立理财产品台账,与招商银行保持密切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0036,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2.30%,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19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9.18%,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0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3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将理财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保障存款本金,但不保证存款收益。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募集资金使用,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运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八、备查文件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三层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交易确认表及说明书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5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控股孙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5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V202100265H】、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期04号96天、公司结构性存款2021032期、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3051期、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6期07号33天

  委托理财期限:62天、96天、61天、32天、33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的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20,500万元。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进行理财购买时,遵守审慎原则,选择的理财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且保证不影响公司的内部正常运营。同时,公司财务部会建立理财产品台账,及时跟进理财的运作情况。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港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2、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3、公司控股孙公司张家港迪克汽车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4、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5、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南京新港支行的理财产品,中国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指标为每周一悉尼时间上午5点至每周五纽约时间下午5点,EBS所取的欧元兑美元汇率的报价。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南京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标的为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500万元购买了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产品,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标的为中证500指数。

  孙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理财产品,中信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联系标的为东京时间下午3:00的USDJPY Currency的值。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支行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南京银行提供本金的完全保障,挂钩标的为东京时间下午3点彭博“BFIX EURUSD”页面公布的欧元兑美元汇率中间价。

  (三)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该产品风险等级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4、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已上市的金融机构,且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3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2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2020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0.8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2.47%,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8.06%,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保障存款本金,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再投资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具体相关事宜,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本次计划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4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孙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的委托理财额度,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会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股份比例将从5.23%减少至4.23%。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蟠科技”或“公司”)收到公司股东建投嘉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建投嘉驰”)送达的《关于实施进展情况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

  三、相关说明

  (一)建投嘉驰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建投嘉驰本次实施的减持股份结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披露减持计划前,建投嘉驰(上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嘉驰”)持有公司股票17,999,3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344,368,246股的5.23%,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方式取得的股份。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披露了《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166),建投嘉驰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887,365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0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更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建投嘉驰于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系统合计减持公司股票3,443,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造成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建投嘉驰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建投嘉驰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本次减持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存在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

  建投嘉驰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9日

有话要说...